公民监督 信访复议 冯正虎致函李强(2):平反冤假错案

冯正虎致函李强(2):平反冤假错案

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同志:

您好。

2017年11月10日,我寄送您二本书《我要立案——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第 5集)》、《保卫立案登记制》及《上海高院立案庭长张铮违反立案登记制的傲慢答复——崔福芳等5人集访上海高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录音》一文,请查收(EMS:1045788597123)。

今天,再向您寄送我编著的二本新书《平反冤假错案——不服上海法院裁判的案例汇编(第1集)》、《叶剑无罪申诉——没有证据仅凭嫌犯口供孤证定罪》及《张冠李戴、歪曲事实的上海高院驳回再审裁定书》一文,供参考。您可以进一步了解上海的司法现状。

1、172个案例是上海冤假错案的冰山一角

《平反冤假错案——不服上海法院裁判的案例汇编(第1集)》A4版304页,汇集172件不服法院裁判的冤假错案,其中刑事案11件、行政案160件、民事案1件,这些案件仅是上海冤假错案的冰山一角。172件不服法院裁判的冤假错案,加上《我要立案(第5集)》揭露的207件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第一审诉讼案件,379个司法不公正的案例涉及一百多名司法受害当事人,也表明有一百多户当事人家庭的利益受到损害,会影响一百多名当事人的家族及朋友同事的看法,波及上百万人对中国司法的不信任。

冤假错案不仅仅伤害司法受害当事人,而更重要的是,毁坏了整个社会的稳定基础——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使人民群众越来越对这个国家的司法公正失去信心。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

2、当事人还在狱中受难的冤案

《叶剑无罪申诉——没有证据仅凭嫌犯口供孤证定罪》A4版206页,汇集了2017年8月29日致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刑事上诉状及全部证据材料,新的质疑与证据足以推翻原审的判决与裁定,证明叶剑无罪。

叶剑,男,1980年2月13日出生于江西省广丰县,2000年毕业于江西省上饶公安学校,曾任该校学生会主席。2006年6月来上海市松江区找工作,在同乡张锋开设的赌场逗留,不懂赌场的规矩,当面揭穿“抽老千”的秘密,得罪了赌场老板,2006年10月、11月遭受两次凶残砍杀,险些伤命,留下终生残疾。叶剑报案后,松江区公安局没有追查下去,反而是八个月后,叶剑被冤枉入狱。2007年7月23日凌晨松江地区又发生一起凶杀案,没有任何证据仅根据该案主犯刘燕平一人供述孤证,原审的公检法就认定叶剑是该案的共谋主犯,被上海市高级法院终审裁决判处无期徒刑。一审、二审的辩护律师均作无罪辩护。

现在叶剑被关押在江西省豫章监狱服刑,已坐牢十年多,受尽折磨,但始终不认罪。叶剑在狱中自身难保,申冤的呼声极其微弱,根本无力再提出自己被凶杀的控告。十年多,社会上遗忘了叶剑,很少有人知晓叶剑的冤案,更没有人提起2006年在松江地区连续发生二起带有恶势力性质的极其严重的暴力犯罪案件,该案至今未破案,叶剑及其朋友张勇是受害人。

叶剑的母亲叶桂香不断地为儿子喊冤求助,引起国内一些知名法律人的关注。冯正虎于2016年9月撰文《叶剑的冤案》,首次公开叶剑被故意伤害案与叶剑冤案,引起公众与相关部门的关注。2017年3月,湖南湘和律师事务所文东海律师受托对叶剑、张勇被故意伤害一案进行全面调查取证,还原十年前的案情全貌,撰写《叶剑、张勇被故意伤害案调查报告》,并向上海松江区的司法机关提出法律意见书,目前松江区公安局已启动侦查程序。

上海公检法将一个无辜的年轻人叶剑活活被送进在冤狱中折磨了十年多,至今尚未平反,而对叶剑被凶手砍杀的暴力犯罪案件,却十年多渎职不办,让罪犯逍遥法外。这是国际大城市上海的司法黑暗,不仅不公正,而且相当残忍。

3、应当依法申诉审查,开启平反冤假错案之门。

《张冠李戴、歪曲事实的上海高院驳回再审裁定书》一文反映上海市高级法院申诉审查庭庭长田文才的办案实况。田庭长是144份驳回再审行政裁定书的审判长,居然作出如此荒唐的裁定,连基本的出庭事实都没有搞清楚,就张冠李戴,瞎裁判。

同一个诉讼当事人朱仁昌,原审法官姚佐莲在同一个法庭上审理朱仁昌的三件诉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2016)沪01行初135号、191号、246号),但田庭长等合议庭法官审查后,三份相应的高院裁定书认定的出庭事实是不同的。(2017)沪行申115号高院行政裁定书认定,朱仁昌在法庭;(2017)沪行申155号、197号高院行政裁定书认定,朱仁昌不在法庭。

这么简单明了的法庭事实都搞不清楚,敷衍了事,睁着眼睛在瞎编乱造裁定书,人民群众还可以相信这样的审判是公正的吗?上海高院是地方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高院申诉审查庭的审查是如此粗糙不负责任,受冤者还有司法救济的希望吗?这样的法官把持法庭,平反冤假错案成了无法实现的中国梦,人民群众将对依法治国失去信心。

请您关注上海司法,保证宪法法律在上海地区得以实施,保证兑现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群众的承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个人、一个机构、一个国家不可能不犯错误,但是如果机体是健康的,没有病入膏肓,他就有免疫力或自动康复的机能,犯了错误就会改正。我们期盼,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有决心推行全面依法治国,有勇气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

此致

敬意

冯正虎

2017年11月21日

附件:
1、《平反冤假错案——不服上海法院裁判的案例汇编(第1集)》
2、《叶剑无罪申诉——没有证据仅凭嫌犯口供孤证定罪》
3、《张冠李戴、歪曲事实的上海高院驳回再审裁定书》
4、2017年11月10日邮寄材料的邮局凭证(EMS:1045788597123)
5、《我要立案》、《保卫立案登记制》、《平反冤假错案》电子版

图1、冯正虎第2次致函李强的邮局凭证(2017年11月10日)

20171121-上海市委李强

图2、《平反冤假错案(第1集)》、《叶剑无罪申诉》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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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1. 不知我的申诉件是否统计在内?我房子被闵行区马桥镇政府偷拆后未与补偿,无处说理,故一纸行政诉状,法院接收后未经审理就以证据不足做出枉法裁定。我有继承判决书和亡夫的土地使用复印件,还要什么证据?且在被偷拆前2月就寄与存委书记顾文军了,申诉至高院无数次都被拒!何处说理?!寄望上海市长关注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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