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致函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公开信
本人是香港荣休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自幼受“天下兴亡 ,匹夫有责”和“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庭训。确实,中国在短短四十余年中由一穷二白凭借改革开放、团结奋斗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实在值得骄傲。但我们赞美阳光之时,也不能忽略阳光背后的暗影。
近日“徐州铁链女”事件轰动神州大地,牵动亿万人心:一位四川口音的女人“杨某侠”(并非她本名,是拐卖者给她编造的)被徐州丰县农民董某民用铁链象狗一样锁上,关在一间空荡荡的破屋,缺衣少食,牙齿全被打落,二十多年内竟然生了8个孩子。事件黑幕重重,涉嫌拐卖妇女、强奸、轮奸、殴打、非法拘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政府包庇、公务人员渎职、同村人同流合污、基层政权黑社会化等多项人神共愤之事,是一宗赤裸裸践踏人权的反人类犯罪事件。今年1月28日事件在网络曝光后,群情汹涌。在巨大舆论压力下,当地政府先后发出四份通告,欲掩盖真相。然而其说法破绽百出,自相矛盾,可谓欲盖弥彰,令当局公信力濒临破产。事态最新发展是董某民等三人终于以“拐卖妇女”罪名被扣留。但一系列问题包括女受害人的真名实姓是否李莹?是哪里人?怎么会流落到丰县董某民手中?过去20多年受到怎様的各种虐待伤害?在她之前被拐卖的女人是否巳遇害?同村人以及当地政府为何熟视无睹无人告发、无人执法?此前国家实行一孩计划生育政策而这“家”生了8个为何畅通无阻?究竟8个孩子是否同一个父亲抑或被轮奸所产?为何事件爆煲后当地政府一开始矢口否认涉及妇女拐卖?在当地、在全国究竟还有多少个“杨某侠”这样被拐卖被残害的妇女、儿童?
众所周知,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发表迄今将近74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庄严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第三十八条明文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令人愤慨的是,董某民一伙可以侵犯“杨某侠”的人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二十多年;当地人居然熟视无睹、习以为常二十多年;当地政府竟然对这种违反宪法、侵犯人权的犯罪行为听之任之二十多年,东窗事发后仍百般掩饰,甚至不是解决问题而是企图解决揭出问题的人……可以说这个社会某些角落的法制、道德无底线到了何等程度!
中共18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内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对外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我们作为中国人自然坚决赞成,希望落到实处;国际社会当然“听其言而观其行”。“徐州铁链女”事件帮助,一本正经到了歪嘴和尚口中可以被唸得面目全非!若是一个国家不能保障万千位“杨某侠”的人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谈何“以人民为中心”?更谈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有一事帮助宣传导向很有问题:不久前著名钢琴家李云迪嫖娼事件,内地二百多家主流媒体可以一窝蜂争先恐后大肆报道;而“徐州铁链女”人权被践踏的严重事件被披露后,这些主流媒体却万马齐喑,装聋作哑,既没有报导真相揭露黑暗的勇气,更失去捍卫人权、捍卫宪法的使命感!实在令人浩叹!
毫无疑问,“徐州铁链女”事件的处理已成了依法治国的风向标。因为根据内地广大网民举报,“杨某侠”事件只是冰山之一角,“久巳有之,于今为烈”。此时此刻,北京冬季奥运会正在成功进行,接近尾声。作为有良知的中国人,我们固然为中国运动员勇夺金牌为国争光喝彩,同时也不应忘记共产党开国领袖毛泽东“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教诲,为保障“杨某侠”一类万千受害妇女的人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呐喊,为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公平正义社会而鼓与呼!
鉴于地方政府根深蒂固的利益链、关系网,要查清真相,辑拿罪犯,追究责任,我谨呼吁中央政法委、国务院公安部派出项目调查组一竿子到底去徐州丰县直接处理罪案,查个水落石出(包括“杨某侠”及8个小孩的DNA检测),并且倒查20年,将犯罪集团及其关系网一窝端,除恶务尽!接着以“徐州铁链女”一案“解剖麻雀”,摸清犯罪集团及其保护伞套路,责令各省、市、县照此办理,以犁庭扫穴之势打击拐卖妇女、侵犯人权的犯罪链条,而今而后彻底杜绝这类反人类犯罪活动!只有这样,习近平主席“以人民为中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崇高主张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指示才能落到实处,令人信服!
顺致
崇高的敬意!
刘梦熊
2022年2月16日于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