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公民财产权与人身权的行政救济路径研究与案例》一书的摘要与要点

【摘要】

《保护公民财产权与人身权的行政救济路径研究与案例》一书,聚焦冯正虎《保护中国公民财产权与人身权的行政救济路径研究》及其在两起“失地农民申请政府履职案”中的实践应用,系统阐释了《信访工作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三部法规的衔接关系与程序贯通。通过“履职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强制执行与问责”的闭环设计,针对行政不作为、司法不作为及行政与司法之间的相互推诿提供了可操作的制度方案。

本书以上海莘庄、浦东两案为典型实例,详解新《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第(十一)项、第二十三条在保护失地农民财产权中的适用争议,批判法院及复议机关延续“信访/内部监督”的旧逻辑而限缩受案范围、剥夺程序性救济权。总体而言,该研究不仅提出了面向访民的“维权流程图”,亦为建设法治政府、优化司法资源与修复社会信任提供制度支撑,被视为推动公民权利“从纸上落到现实”的里程碑式路径指引。

【本书要点】

1. 三法规一体化救济框架:文章首创性地将《信访工作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纳入统一体系,界定信访为“入口引导”,复议为“行政纠错主渠道”,诉讼为“最终强制保障”,形成“申请—监督—强制”的权利救济闭环。  

2. 从“信访”到“信法”的路径转换:主张当事人应将诉求从“请协调”转为“请履职”,依托法定时限与可追溯证据(回执、编号、日志等),将情绪化上访纳入刚性法律程序,实现从信访依赖到程序维权的转型。  

3. 精准治理行政与司法不作为:通过明确履职申请受理口径、禁止“信访化定性”、设置时限预警与“限期履行决定”,并配套直接划拨、按日罚款、信用惩戒及刑责移送等执行措施,构建可问责的硬约束链条。  

4. 斩断行政—司法推诿链条:以“最终决定机关”确定被申请人/被告,配套错位受理、移送与签收闭环,避免“移送即失踪”,防止行政机关以“信访处理”推脱、法院再以“内部监督”拒审,导致程序空转。  

5. 典型案件一:莘庄失地农民案——45名农民因1995年后征地、房屋拆迁补偿不足及宅基地未补偿问题,依据新《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第(十一)项、第二十三条,就闵行区政府“未答复履职申请”提起复议和诉讼,但市政府及三审法院均以“涉信访、内部监督、不属复议和诉讼范围”为由不予受理,暴露了对新法重大修订的忽视。  

6. 典型案件二:浦东失地农民案——55名农民针对浦东新区政府长期不处理、不答复《履行保护财产权职责申请书》,在三级信访均被告知“应诉讼解决”后再依新《行政复议法》申请复议,仍被以“涉信访、无新影响、曾两次不受理”为由排除,法院支持该做法,被法律意见书批评为误用时间法并混淆“内部监督”与“合法性审查”。  

7. 对法院裁判逻辑的系统批评:多份法律意见书指出,原审普遍忽略新《行政复议法》将“不予答复之不作为”明确纳入及“复议前置”机制,将具体财产权救济误降为抽象“内部监督/信访事项”,未对EMS凭证、宅基地证、动迁协议等关键证据进行有效审查,实质上封堵了公民程序性救济权。  

8. 对法治政府与社会信任的结构影响:文章认为,若新法的扩张条款在实践中被“信访逻辑”抵消,不仅纵容行政不作为,也削弱复议强基与司法监督功能;反之,若以此路径统一受案标准、畅通“有路可走、走得通、走得快”的救济通道,将迫使基层机关依法一次办结,集中司法资源于疑难案件,并以可复制流程为长期访民提供“程序解困”的现实出路。

希望阅读这本书,可以发邮件向作者免费索取。Emal:fzh99net@gmail.com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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