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位为养老金问题奔波的朋友告诉我,信访办将她的诉求定义为“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这句话像一根刺,瞬间扎进了我的记忆深处,因为这八个字,我早已听得耳朵起了茧。
我的核心诉求很简单:我曾荣获上海市重点工程立功,据我所知,当年应有一套住房奖励。十几年来,我只是希望政府能帮我核实,这项奖励是否存在。然而,这个简单的请求,却被无限期地拖延。我得到的既不是肯定的答复,也不是否定的解释,而是一片沉默。
一、“历史问题”的挡箭牌,还要用多久?
2020年,我在狱中服刑时,一位警官听完我的陈述后感慨:“嗨,这是历史问题了,领导都换了多少届了……”他的言外之意我懂,历史问题≈无法解决。
但这不禁让我反问:
1. 是谁把“现实问题”拖成了“历史问题”? 我的诉求在最初提出时,是正在发生的“现实”。如果当时的部门能够依法履职,及时调查、核实、答复,何至于尘封十几年,背上“历史”的包袱?
2. 政府的责任能否因换届而“翻篇”? 俗话说“新官要理旧账”。政府是一个连续的责任主体,其行政承诺和责任不应因人事更迭而烟消云散。以后届否定前届、以“历史”为由推诿,这难道不是一种行政上的“耍赖”吗?
二、“不解决”的现实,能否给一个“说得通”的理由?
2023年,我因“发表不当言论”被审讯。办案人员直言:“你这事十几年都没解决,已经证明不可能解决了,还折腾什么?”
这个逻辑让我无法接受。我回答:“解决我的问题或许有难度,但向我说明‘为什么不解决’,也那么难吗?”
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面对公民的诉求,至少应该做到两点:要么依法解决,要么依法说明不予解决的理由。用“十几年不解决”这个事实本身,来证明“不可能解决”这个结论,这在逻辑上是荒谬的,在情感上是冷漠的,在行政行为上是失职的。
我的乡邻也劝我:“算了,一两年内解决不了的,就说明不能解决了。” 可我不明白,这个“不能解决”的结论,是基于哪条法律,哪项政策,还是仅仅因为“拖得够久”?当一个机构既不作为,也不解释,甚至动用强制手段压制提出问题的人,这与地痞无赖有何区别?我期待的是一个讲法、讲理的政府,而不是一个比谁更能“耗”的对手。
三、为何对历史的“旧账”津津乐道,却对眼前的“冤屈”视而不见?
回顾过去几十年,我们曾为了阶级叙事,鼓励翻出百年前的“旧账”去斗争;而今,当我们这些普通人带着眼前的、具体的、有据可循的诉求寻求帮助时,却常常被挡在“历史问题”这道门外。
我的几起案件,经历了逐级上诉和申诉。然而,各级司法机关既不正面驳斥我的理由,也不回应我的疑问,只是简单地维持原判。他们似乎在用同样的策略,想把这些司法争议也拖成“历史问题”。
这让我深感困惑:这种对内(袒护)和对外(追溯)截然不同的态度,是否源于一种“以政治模糊法治”的惯性思维?当法律的准绳可以随意伸缩,当公正的裁决被拖延所取代,社会的公道又将从何谈起?这个制度本身,难道没有值得我们反思和修正的地方吗?
我的坚持:
朝代会更迭,但政府的责任应该一以贯之。我无法理解后届领导可以不理前届留下的事务,更不能默默吞下历届政府懒政、怠政种下的苦果。
作为公民,我不能放任这种行政上的“耍赖”行为。因此,我将继续要求上海市相关部门:
请对我的诉求,要么尽快解决;要么,就以书面形式,给我一个明确、合法、合理的解释。
这既是为了维护我个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推动我们的政府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取信于民。
2025年9月6日